2024年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告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告
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计划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及公益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的条件。
四、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五、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六)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留学人员需能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者请填写《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rsc nmhms.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如1234张三)。邮件附报名表格,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即将取得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各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交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请作脱密处理。
(二)资格审查
严格对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分为两部分,首先由应聘人员进行PPT自我陈述,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能力介绍、社会实践和工作经历等,着重介绍参与的科研工作。再由考官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考察对象名单在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新的考察人选。
(六)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以及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二)请考生关注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及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62492567。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七王坟北路6号。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12/t20231226_511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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