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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常识判断(1.29)

发布:2024-01-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4年吉林省考暂未启动。根据吉林省考历年考试安排,笔试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历年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备考吉林省考可参考2024年吉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点击订购)。
 
  行测的涉及范围广,为帮助考生解答技巧的提高,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每日公布5道练习题供考生练习:
 
  接下来完成1--5题

  1.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了5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以骗取钱款近40万元,非法获利2500元。王某在出售银行卡之前,就想从汇入银行卡的赃款中偷偷转出部分钱款占为己有,遂将5张银行卡都绑定了手机银行App和支付宝。2021年8月18日,王某的老板曹某向其借钱,同时,王某通过手机App得知其中的农业银行卡于两日前进账16万余元,遂通过支付宝将该农业银行卡内的2万元转账给曹某。王某的行为:

  A.仅构成盗窃罪

  B.构成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构成盗窃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

  D.构成侵占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

  2.万某某途经董某某位于W县H街道的水产店铺门口时,发现门口有一件未拆封的泡沫箱包裹,箱内装有重约15斤、价值人民币7200元的“墨西哥红龙”龙虾,遂顺手拿走。之后,万某某将龙虾赠送王某某。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万某某构成侵占罪

  B.万某某构成盗窃罪

  C.王某某不需返还龙虾

  D.不知情的王某某善意取得该龙虾

  3.某市政府印发《XX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在全市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查封。对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问责并予以辞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XX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具体行政行为

  B.对领导干部给予警告,属于行政处罚

  C.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查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D.对领导干部予以辞退,属于行政处分

  4.实现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列选项对其关系阐述正确的是:

  A.绿色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本质要求

  B.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内在要求,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

  C.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重要体现,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一动力

  D.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具有内置联系的集合体,贯穿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环节

  5.甲未经朋友乙同意,把乙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偷偷骑走使用。在某处办事时,甲未将自行车锁好,导致自行车丢失,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C.构成抢劫罪

  D.构成盗窃罪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与解析

  1.【答案】C。解析: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从主观方面看,王某出售银行卡并转移使用钱款的真实目的不是帮助上游行为人犯罪掩饰、隐瞒,而是非法占有,其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构成侵财犯罪。王某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后,已经丧失了对银行卡及其内钱款的占有和支配,即涉案钱款的支配权和所有权均不属于王某。名义持卡人王某与实际持卡人对于款项没有约定,明显缺乏委托和保管的意思,王某对涉案钱款不属于合法占有,故不构成侵占罪。王某明知卡中款项并非自己所有,私自转移使用钱款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盗窃罪,应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罚。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B。解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盗窃罪只能盗窃他人占有的财物,对自己占有的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委托物侵占是侵占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侵占脱离物是侵占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水产店门口的包裹由店铺占有,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A错误,B正确。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王某某应予以返还。C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3.【答案】C。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该《方案》属于抽象行政行为,A错误。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对违反法律和纪律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公务员给予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本题对领导干部给予警告是行政处分而非行政处罚。B错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C正确。辞退是因为公务员担任公职存在缺陷,国家单方面解除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公职关系的制度,辞退不属于行政处分,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4.【答案】D。解析:实现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具有内置联系的集合体,贯穿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环节。故本题答案为D。

  5.【答案】A。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未经朋友乙同意,把乙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偷偷骑走,其目的仅仅是使用,而不是非法占为己有,不构成盗窃罪,更不会构成抢劫罪。甲未将自行车锁好,导致自行车丢失,并非甲故意损坏,不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当对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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